关于举办第十届河南青年报“挑战杯”
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教育局、科协、学联,省直团工委,各省管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高素质青年人才,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四、承办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
五、协办单位
河南青年报社
六、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省竞赛指导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竞赛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地点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竞赛设立省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省竞赛指导委员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学生(就业)、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和复赛作品报送、组织参加决赛等工作。
七、参赛方式
1.竞赛要求各高校参赛学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团队),以小组(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参赛小组(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院(系)、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根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作品。
2.参赛小组(团队)的参赛作品应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全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小组(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4.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中文写作,字数不少于10000字,并分别报送纸质文本(6份)和电子版。
八、名额分配
1.各参赛高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作品的数量按照在校学生规模分配:在校学生数10000人以下的高校作品限报2件,10000—20000人的高校作品限报6件,20000—30000人的高校作品限报8件,30000人以上的高校作品限报10件。
2.高校在上一届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有如下情况者,可增加申报数量:
(1)获第八届“挑战杯” 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的高校可另外推荐3件作品,获得“优胜杯”的高校可另外推荐2件作品。
(2)在第七届“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高校每获一项金奖,可另外推荐2件作品;每获一项银奖,可另外推荐1件作品。
(3)高校增报作品累加后不得超过4件(含4件)。
九、评审奖励
本次竞赛设作品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及其它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决赛阶段设立“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面向进入决赛的选手以及通过网络平台虚拟竞赛遴选的部分选手,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
竞赛设立“高职高专参与奖”,面向所有参赛的高职高专选手,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
十、实施步骤
本届比赛采取学校和省两级赛制。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且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参赛者向所在高校团委提出参赛申请,申报参赛作品,经过学校预赛选拔后,统一报送作品参加全省比赛。参赛者在向学校申报作品的同时,要于5月底前登陆全国“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www.tiaozhanbei.net)进行校级、省级竞赛作品网络报备和申报。(具体事宜届时参见网站通知)
1.预赛:4月30日前。各高校组织学生参加校级“挑战杯”竞赛,评选出优秀作品,按照名额分配要求确定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和团队;指导获得全省复赛资格的团队正确填写《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完善创业计划书。
2.复赛:5月上旬。各高校务必于5月7日之前,将获得复赛资格的团队填写《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创业计划书(包括各六份纸质文本及电子版)的电子档上传至http://xtzb.hpu.edu.cn;《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盖章传真至省竞赛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河南理工大学团委,电话:0391—3987122),电子档发送至hnlgdxtw@126.com。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省竞赛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评审的方式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5月中旬,省竞赛指导委员会公布入围名单,向各有关高校下达终审决赛参赛通知及作品展览、答辩等有关规范要求。
3.决赛:5月下旬。省竞赛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评审、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评出获奖作品,确定参加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
4.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省竞赛指导委员会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该校所获的优秀组织奖,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十一、法律申明
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有义务为参赛作品保守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无关。
十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帮助大学生把创业计划同创业实践、就业发展联系起来,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结合起来。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地、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举办与竞赛接轨的届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培育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地、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切实做好竞赛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圆满成功。要积极主动进行宣传,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也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曹政 潘幸
电 话:0371-65904813
传 真:0371-65866849
邮 编:450003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812
E-mail:hntswxxb@126.com
河南理工大学团委
联系人: 牟红红
电 话:03913987125
传 真:03913987122
邮 编:454003
地 址: 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河南理
工大学团委
E-mail:hnlgdxtw@126.com
附件:1.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3.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作品申报表编码说明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2012年4月18日
附件1
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分类
甲类:已创业() 乙类:未创业()
作品
所属
领域
分组
1.产品()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
B.生物医药组 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组
D.电子信息组 E.材料组 F.机械能源组
2.服务()
G.服务咨询组
参赛学校
(全称)
学校类别
(本科、专科)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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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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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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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评委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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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全国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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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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