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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

各银监分局,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教委),各高等学校: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校园网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前,面临九月开学潮,根据国务院对校园网贷的多次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贷平台的监管整治,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做好网贷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的校园监管力度

加强完善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各高校应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检测预警,密切关注网贷平台在校园的营销展业行为,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严禁不良网贷平台入校宣传,对于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针对性教育工作予以纠正。对于不法分子利用校园网贷舆论造谣生事、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学校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主动发声,澄清真相,正面引导舆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安全。

二、加大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力度

大力普及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知识,各地金融监管机构会同教育部门在校园持续开展网贷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高校在校内可通过官微、微信平台、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新生安全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网贷、非法集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了解校园网贷的潜在风险,甄别不良机构,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非法集资。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网贷、非法集资安全宣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鼓励和支持金融理财类学生社团建设,举办模拟投资大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金融理财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开展宣传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的社会实践活动,向市民宣传网贷安全知识,在社会上营造正确认识网络借贷的氛围。

三、教育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在九月初开学阶段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报送河南银监局、河南省教育厅。

附件1.宣传方案-网贷知识普及手册

2.宣传方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

河南银监局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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