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

教体卫艺〔2014〕437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卫生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56号),落实《河南省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豫政办〔2012〕53号),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13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坚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好。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和我省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血液传播得到根本遏制,母婴传播率进一步降低,病人病死率不断下降。但是,我省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病人4万余人,每年新报告感染人数4000例左右,性传播已经成为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占新报告感染人数的90%以上,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高危行为人群防控难度加大,疫情从普通人群向一般人群快速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特别是,近年来疫情监测分析显示,青少年学生感染艾滋病报告增多,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亟需加强。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开展防治艾滋病的重要场所。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从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本着对青少年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按照国家和我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确保学校防治艾滋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任务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督促各高等、中等学校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校每学年教育教学计划,按照《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必修课,其中普通初中每学年6课时、普通高中每学年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4—6课时。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应根据师生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内容的科普读物,供全校师生开架阅读或借阅。校园宣传栏中应设有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园地,每学期至少更新一次内容;校园网中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校园广播、闭路电视不定期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

要调动青少年学生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社团、互联网、学生刊物等平台作用,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培育学生防治艾滋病志愿者组织,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在校园内外组织开展“青春红丝带”等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各大中专院校要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生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内容,鼓励他们参与农村、城市社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新生入学体检时向每一个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入学教育时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要加强重要节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放假、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前夕,通过专题讲座、网络教育、发送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预防艾滋病、禁毒、无偿献血、性与生殖健康等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提高学生自觉规避影响健康的危险行为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好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学生通过健康咨询、宣传展板、知识竞赛、行为艺术、主题班会、文艺表演、读书绘画、诗歌朗诵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学生艾滋病咨询与检测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主动接收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配合,主动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咨询与检测服务。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开展学生性教育,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

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主动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倡导关爱,反对歧视。落实国家“两免一补”等和我省艾滋病家庭未成年子女高中阶段教育补助等政策措施,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分别纳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解决他们接受教育的困难。各大中专院校要将艾滋病家庭子女作为特殊贫困生,通过安排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他们在学校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工作中要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

做好感染艾滋病学生的教育工作。加强感染艾滋病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生活教育,帮助他们合理规划人生目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的关系,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随访。各学校不得拒绝感染艾滋病学生入学,并保护他们的隐私。

三、强化责任落实,促进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将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定期组织开展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教学师资队伍。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督促本区域内学校落实国家和我省学校防治艾滋病的政策要求,促进学校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的完成。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等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整体规划。要建立卫生、教育部门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分析疫情、通报工作进展,并根据疫情形势特别是青少年感染艾滋病的疫情,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促进各项学校防治艾滋病政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控疫情。各级卫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培训,协助解决培训资料和师资等问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协助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为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要组织艾滋病防治专家深入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形势讲座、志愿者培训等活动,帮助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艾滋病健康咨询等活动。

各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要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组织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工作,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感染艾滋病学生的随访管理工作。要加强学校内部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学生工作、共青团员组织、校医院、学生会等作用,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开展。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活动,指导学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协作,促进学校防治艾滋病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保障措施,督促工作开展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中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内容,帮助高校建立防治艾滋病教育师资队伍,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教研工作计划,帮助教师根据防治艾滋病教育教学需求,创新教学方法,设计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活动和案例,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技术,制作多媒体课件,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要建立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落实情况纳入教育、卫生督导评估及有关专项工作检查内容,将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当地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对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重点对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教育课时、开展师资培训、配备教学材料、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及学校师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督导检查,定期抽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教育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政策措施。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反馈,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政策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进行表彰。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

2014年5月23日

  • 附件【2014060556284893.doc】已下载

 版权所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