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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诗歌吟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7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学院“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诗歌吟诵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民族责任感和自豪感,为实现梦想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按照团省委“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诗歌吟诵大赛。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活动,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

二、主办单位:院团委

三、活动主题:“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

四、参赛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五、比赛形式

比赛分为系内选拔和全院总决赛两个环节进行。各系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系内选拔,将参加学院总决赛的选手名单(姓名、班级、吟诵题目、表演形式等)上报院团委办公室(C207),截止到10月13日。学院总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各系具体参赛名额如下:

化学工程系3个 应用化学系2个 机械电子系3个

经济贸易系4个 信息工程系2个 建筑工程系3个

六、活动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宣传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营造健康文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努力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参赛作品体裁可以是诗歌、散文、演讲、故事、讲述等。朗诵(含诗歌、散文)不超过3分钟,演讲(含故事、讲述)不超过5分钟。

(三)作品题目自拟,鼓励原创。诗朗诵形式自定,可以采取单人、双人或多人组合等形式。为增强诵读与视觉效果,请各参赛队员尽量统一服饰,并可准备与诵读内容相吻合的多媒体画面、音乐、舞蹈、道具等配合诵读,需自行准备好移动存储设备。

七、评分标准

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分精确到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下一选手比赛完后宣布上一选手得分。

(一)作品形式自由活泼,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1分)

(二)参赛者出入有序有礼,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1分)

(三)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1分)

(四)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2分)

(五)参赛者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六)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七)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1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评选出最具表演奖、最佳原创奖、最具潜质奖等单项奖各一名。

九、工作要求

(一)各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充分认识大力建设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是本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各总支要精心组织参赛活动,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做好选手的动员及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共青团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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